玉树州开展“春季3.15”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玉树州开展“春季3.15”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发布日期:2017-05-22字号:[ ]
  5月8日至12日,玉树州开展2017年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州市场监管局与玉树市组成4个联合执法小组对结古镇辖区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以各类食品小作坊、餐饮服务场所、流通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监管领域,以虫草采挖季节消费量大的烟酒、肉制品、方便食品、基本药物和劳保用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劳保用品等违法行为,杜绝消费风险,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 
  二是在重点行业开展电子秤、字盘秤监督检查。为告诫广大经营户自觉准守公平交易原则,防止在秤具上作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粮油经营行业和虫草交易市场对电子秤、字盘秤依法进行了检定,并免费对检定合格的各类秤具发放了检定合格标签。
  三是开展市场安全排查。重点对加气站、加油站和经营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督促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事故隐患,完善应急措施,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经营户3790户,共查处过期及不合格食品1.26吨,案值5.7万元;查处不合格电子秤21台,不合格电灶等电器79台;并对14家经营行为不规范的药店及食品小作坊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执法人员在结古镇扎西大同街惠民粮行查处短斤少两大米401袋(共计5.75吨,约10万元);在红卫路四川劳保商店查处掺杂掺假“黑心棉被”129条,案值5千元。通过开展全州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各行业经营者普遍认识到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提高自身市场竞争水平、增强商业信誉的重要意义,在“春季3.15”期间,玉树国雄食品批发部作为结古地区最大的饮品批发户,向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上缴价值28140元的过期饮品2100箱,确保了过期食品不进入市场,在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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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州开展“春季3.15”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
来源: 日期:2017-05-22 字号:[ ]
  5月8日至12日,玉树州开展2017年消费维权专项执法行动,州市场监管局与玉树市组成4个联合执法小组对结古镇辖区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是以各类食品小作坊、餐饮服务场所、流通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监管领域,以虫草采挖季节消费量大的烟酒、肉制品、方便食品、基本药物和劳保用品为重点品种,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食品和销售不合格劳保用品等违法行为,杜绝消费风险,将一切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 
  二是在重点行业开展电子秤、字盘秤监督检查。为告诫广大经营户自觉准守公平交易原则,防止在秤具上作弊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在粮油经营行业和虫草交易市场对电子秤、字盘秤依法进行了检定,并免费对检定合格的各类秤具发放了检定合格标签。
  三是开展市场安全排查。重点对加气站、加油站和经营场所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督促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事故隐患,完善应急措施,有效遏制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 
  截至目前,全州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各类经营户3790户,共查处过期及不合格食品1.26吨,案值5.7万元;查处不合格电子秤21台,不合格电灶等电器79台;并对14家经营行为不规范的药店及食品小作坊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执法人员在结古镇扎西大同街惠民粮行查处短斤少两大米401袋(共计5.75吨,约10万元);在红卫路四川劳保商店查处掺杂掺假“黑心棉被”129条,案值5千元。通过开展全州性的专项执法行动,各行业经营者普遍认识到了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提高自身市场竞争水平、增强商业信誉的重要意义,在“春季3.15”期间,玉树国雄食品批发部作为结古地区最大的饮品批发户,向市场监管部门主动上缴价值28140元的过期饮品2100箱,确保了过期食品不进入市场,在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中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州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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