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设立登记
对象 企业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5)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
(11)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表格下载
办事流程

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准营准办
事项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 设立登记
对象 企业
责任部门 市市场监管局
办理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办理材料 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企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企业法人组织章程(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5)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
(6)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表》;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7)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
(11)申请开业的企业法人其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的,应当提交出资人经其登记机关核准变更登记取得的分支机构核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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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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